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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方案】开展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4 19:12: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开展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x〕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开展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地震方案】开展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实施方案


开展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x〕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宣传原则,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教育,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的自救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平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防震减灾宣传作为200x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深入开展普及地震灾害防灾知识宣传,使公众掌握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震基本常识、防震避震知识、震后自救互救等常识,做好防震应急准备。
三、任务分工
(一)县防震减灾部门要做好专项宣传活动和服务指导工作。要结合汶川大地震和我省澜沧耿马地震20周年,拟定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帮助和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展板的制作和宣传材料的选定、收集、购置和印制工作;将编印的《防震减灾知识手册》作为主要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学校;发挥互联网高效、快捷的优势,继续办好《新平防震减灾网》,不断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根据各乡镇、各单位需要,对宣传骨干进行培训或指导;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三下乡”、“生产安全月”、赶集日等特别时段,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公众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地震防、抗、救知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
(二)县直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地震灾害防灾知识普及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责任制,按照“积极、主动、科学、有效”的原则,积极定购所需宣传资料,采取召开职工会、举办辅导讲座、开设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震基本常识、防震避震知识、震后自救互救等常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科学防震减灾的意识和观念,增强对地震、防震、避震等科学问题的正确判断能力,提高对各种地震谣传事件的鉴别判断能力和地震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县教育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精神,将防震减灾知识、防震避震知识、自救互救常识等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应急避震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印发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幼儿的防震避震宣传挂图以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影片和光盘,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等的防震避震工作;组织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防震应急避灾演练,充分发挥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县宣传部门要连续登载公益性防震减灾知识、防震避震知识,震后自救互救知织。县电视台要收集相关资料,利用栏目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县文联、县科协要充分利用所创办的刊物,定期刊登地震科普知识。县文化部门要利用“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强对农村群众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和社区防震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周密的科普宣传方案,充分发挥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作用,切实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责任制,积极收集和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手段,采取召开群众会、专题讲座、组织收看专题影视片、开展专题文艺汇演、应急演练、组织志愿者宣传和防震减灾知识竞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防震避震知识、震后自救互救常识。逐级培训,逐级展开宣传辅导。针对农村地区基础薄弱、城镇社区文化层次复杂等特点,印发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便于保存或张贴的防震自救知识宣传作品,精心组织,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
(一)我县属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好地震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震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防震减灾、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定期对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将地震灾害防灾知识的普及活动进行重点督查。
(二)县、乡财政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宣传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各乡镇、各单位的宣传普及活动必须于200x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并把宣传普及的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报送县防震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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