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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方案】市商务系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9 13:00:07 公文范文 浏览量:

市商务系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创城指挥部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商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创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现结合商务系统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市商务系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市商务系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市商务系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创城指挥部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商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创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现结合商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宿迁市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与我局签订的《宿迁市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责任状》的总体内容和要求,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履行商务系统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要求,为宿迁市文明城市创建做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创建测评材料报送工作(1115日前)

根据市创城指挥部关于测评材料报送有关要求,严格对照《宿迁市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中指标任务,对诚信建设、市场监管、落实刊播等方面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报送,并加强与材料审核组联系沟通,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完善和充实材料内容,确保材料审核不失分,得高分。

(二)开展窗口行业规范化集中检查工作(1120-1231日)

对市区建成区28个大中型商场、超市窗口规范化服务,包括营业员是否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企业是否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有无公示;有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是否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安装有无障碍设施;是否宣传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中国蓝公益广告等规范化服务指标进行集中检查,各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工作(11-12月)

各大大型商场、超市在出入口放置两个靠牌,分别宣传《宿迁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知识问答》和《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的宿迁人倡议书》,窗口LED显示屏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及遵徳守礼提示语;市局局机关在办公场所出入口处设置两块靠牌,宣传《宿迁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知识问答》和《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的宿迁人倡议书》,并常态化保持。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创城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市商务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别成立了市商务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窗口行业集中整顿工作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处室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商务局,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经发局,各相关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做好台账报送及窗口行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规划化服务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并加强沟通,指导其按窗口行业规范化标准完善各项指标。

(三)抓好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站等学习宣传阵地,加强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提高企业职工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及时反映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四)落实监督检查。各区商务局,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经发局从即日起按照《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窗口行业督导表》(附件2)、《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专项督导表》(附件3)要求,每天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和跟踪督导,并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和跟踪督导记录,包括排查内容、地点,以及问题处理、特色亮点、工作建议等。每天下午17:00前报送当天排查整改和跟踪督导记录(联系电话:80908026,邮箱:544649668@qq.com)。市局将不定期的督查,省创建办将于12月中下旬采取暗访的形式对窗口行业进行抽查。对于在此次文明创建正式测评中被扣分的窗口行业,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相关主管部门责任人予以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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