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凯歌秘书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教育方案】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教育方案】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3 08:12: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为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


为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吉政办发〔201422),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特殊教育普及情况。

截至20146月末,全市实名登记的318周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662人。其中,在园37人,毛入园率为57.81%;在小学就读205人,毛入学率为65.71%;在初中就读57人,毛入学率为40.43%;在普通高中就读19人、在职业高中就读3人,毛入学率为15.17%。全市实名登记的318周岁其他残疾儿童少年627人。其中,在园20人,毛入园率为42.55%;在小学就读144人,毛入学率为50.17%;在初中就读42人,毛入学率为32.43%;在普通高中就读11人、在职业高中就读1人,毛入学率为8.1%

()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情况。

截至20146月末,全市有教办特殊教育学校6所,建筑面积19837平方米,占地面积30172平方米,在校生138人,教职工93人。其中:

原通化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61年,2011年投资482万元移地改造后更名为“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建筑面积10014平方米,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在校生72(听力残疾学生18人、智力残疾学生54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2人、职业高中学生20),教职工60人。

东昌区育智辅读学校创办于1992年,学校建筑面积453平方米,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在校生17人,均为智力残疾学生,教职工12人。

集安市育智学校创办于1993年,教职工9人,在校生6人。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2013年投资392万元新建了集安市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1240平方米,学校占地面积2148平方米。目前学校正在进行工程建设,预计20149月末竣工。

柳河县育智学校创办于1995年,非独立法人,教职工10人,在校生41人。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2011年投资528.54万元新建了柳河县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2859平方米,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工程于20128月竣工,2014年秋季学期达到招生标准。

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2012年,投资380万元新建了“辉南县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2081平方米,占地面积694平方米。工程于2013年秋竣工,2014年秋季学期达到招生标准。

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2010年投资580万元新建了“通化县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3249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工程于20119月竣工,2014年秋季学期达到招生标准。

截至20146月末,除教办特殊教育机构,市残联还举办了1家康复培训机构“通化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要针对06周岁听力障碍、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教育,现有在训听力障碍儿童20人,脑瘫儿童42人,孤独症儿童57人,智力残疾儿童10人。

除上述1家公办康复机构,全市还有1家民办康复培训机构“通化市心语残疾人庇护中心”,针对7周岁以上的孤独症儿童少年实施康复训练和教育,现有在训儿童18人。

()特教教师队伍情况。

截至20146月末,全市教办专职特教教师93人。其中,专任教师63人,师生比为1:2。专任教师中,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教师22人,占34.92%;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31人,占49.21%;专科学历教师17人,占26.98%;中专及以下学历教师15人,占23.81%。有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61人,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2人。专任教师中,男教师8人、女教师55人。其中,30岁以下教师3人,3040岁教师22人,4150岁教师21人,50岁以上教师17人。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学校中有兼职特教教师424人,均为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全市暂没有送教上门教师。

()实名登记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情况。

截至20146月末,全市共有427名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其中:小学313人,初中81人,高中33人。集安市小学22人,初中6人,高中3人;辉南县小学40人,初中12人,高中5人;柳河县小学155人,初中29人,高中13人;通化县小学61人,初中17人,高中3人;东昌区小学26人;二道江区小学9人,初中6人,高中2人;市直初中11人,高中7人。

()义务教育阶段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

截至20146月末,全市615周岁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17人。其中,视力残疾19人;听力残疾19人;言语残疾32人;轻度智力残疾10人,中度智力残疾51人,重度智力残疾76人;轻度肢体残疾(含脑瘫)18人,中度肢体残疾(含脑瘫)23人,重度肢体残疾(含脑瘫)94人;轻度精神残疾(含孤独症)1人,中度精神残疾(含孤独症)20人,重度精神残疾(含孤独症)25人;多重残疾29人。

()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用于特殊教育的经费为976.408万元,占教育经费的0.02%。其中公用经费104.918万元,生均公用经费1972.00元。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没有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我市特殊教育面临的问题。

1.特教体系不够完善。我市现有的和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提供义务教育服务,全市尚没有独立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提供高中段服务的特殊教育学校只有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仅20人,远不能满足残障学生的需要。我市现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提供聋教育,能够满足听力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没有针对精神残疾(含孤独症)、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的公办学校;没有针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的送教上门、社区教育等服务项目;没有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

2.特教经费保障水平较低,设施设备不足。一是缺少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特殊教育投入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二是教学设施设备不足,学校体育设施缺乏,资源教室少且水平低,教学仪器设备不完善、水平较低。三是康复训练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有效地开展康复训练。四是生活设施设备不足,已有的生活设施设备水平较低。

3.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编制不足,缺少专业教师,特别是严重缺乏具有康复训练及护理保育知识的专业型人才。二是教师整体专业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现代特殊教育发展要求特教教师集医学、康复训练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育能力于一体,我市特教教师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三是特教教师待遇相对较低。

4.教育改革相对滞后。对特殊教育规律和特点、对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把握得不够到位,现代特殊教育思想观念还没有全面确立,课程体系不够完善,课程实施效果不够理想,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现代教育手段应用得较少,对残疾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重视不够,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交流渠道不够畅通,教育与康复结合得不够紧密。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孩子提供合适的教育服务。到2016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重点任务。

1.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构建起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保证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就读,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渠道不断拓宽并有新发展。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所有有意愿并适合学习职业技能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合适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建立和完善条件保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起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顺利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聋、培智两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得到落实,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个别化教育得到明显加强,“医教结合”实验有所推进,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增强。打通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促进融合教育。及时补充师资,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年度目标任务。

2014年:

1.通化县、东昌区、二道江区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其他县()达到70%;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

2.各县()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招生标准并开始招生。

3.加强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在试点学校启动资源教室建设工作。

4.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

5.启动特教教师及教研员编制核定工作。

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特教专干。

7.筹设市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县(市、区)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

8.开展聋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启动“医教结合”实验准备工作。

9.组织开展特教师资培训工作。

2015年:

1.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5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20%。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

2.完成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落实特教教师以及教研员编制,补充一批特教师资。

3.完善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

4.在各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

5.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附属幼儿园(),开展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班()学习试点,启动儿童福利机构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工作。

6.启动县()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部()工作。

7.深化聋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启动聋、培智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开展“医教结合”试验工作。

8.在随班就读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9.开展购买民办特教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10.组织开展特教师资培训工作。

11.开展特殊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工作。

12.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

13.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2016年:

1.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3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30%。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

2.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完成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附属特教幼儿园()建设工作。

3.完成各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4.完善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建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为支撑、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

5.健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6.全面落实特教教师以及教研员编制,配齐配强特教师资,健全特教从业人员津贴补贴制度体系。

7.深化特教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深化“医教结合”实验工作。

8.(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成高中部(),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学生特殊需要设置合理专业。

9.义务教育阶段特教生人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10.建立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11.深化特教师资培训工作。

12.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三、主要措施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逐一制定具体解决办法,采取多种教育服务形式,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大力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考虑随班就读方式,各县(市、区)制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具体办法。普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对教师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教学管理,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2.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各县(市、区)统筹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在残疾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努力增加特殊教育资源。

3.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潜力,扩大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扩展招生类别,增加招生数量,扩大服务范围。县()4所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配备专任教师,保证2014学年秋季学期全部开始招生。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和资源优势,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和康复训练,对送教上门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对教学对象的康复服务。

4.认真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各县(市、区)要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社区等各方面资源,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社区教育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5.合理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财政、民政、人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统筹开展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成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教育需求状况进行鉴定并提出安置意见。

()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接收残疾幼儿,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普通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班()学习,开办融合性幼儿园,探索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共同接受学前教育与学前康复的教育模式。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积极创设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或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市、县(市、区)两级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和残联等部门相互协作,积极探索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途径。

2.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扩大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满足更多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就学需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扶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部(),提高招生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3.市属高等院校创造条件努力开设适合残疾人的专业。各有关方面积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便利。

4.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1.保障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人均6000元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6000元。

2.提高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努力逐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水平。组织实施好有关助学项目,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3.加大扶持民办特殊教育力度。选择办学品质高、填补公办教育办学类别空白的(如脑瘫、孤独症等)民办特教机构,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实验。

4.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

1.按需配备教师。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含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送教上门需要人员较多等特点,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含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含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按需确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配足配齐教职工,确保康复教育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积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现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依据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选好人、用好人。

3.组织实施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组织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教专干、专业教师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项培训、专门培训、管理者培训和新教师(含转岗教师)的培训。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职业道德、教师专业标准和学科教学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教师培训,开展教师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培训网络,搭建交流与提高的平台。

4.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的有关政策,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结合各地实际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国家项目建设与验收要求,2014学年秋季学期全市所有项目学校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必备的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配置到位,具备基本的教学、康复和生活条件,达到招生标准。

2.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扶持,探索建立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部。

3.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能力。

4.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大力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各县(市、区)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生活便利。

5.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积极争取国家实验项目,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配备专业人员,为实验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医疗、康复训练仪器设备,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6.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

()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1.推进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落实国家聋、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改革,注重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就业等能力,强化残疾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着力培育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促进教育与康复手段的有机整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加强对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改革教学方法,实施个别化教育。加强教材建设,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丰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

2.促进融合教育。拓展特殊教育学校功能,使其从单一的教学机构转变为区域性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研究指导中心,发挥信息通报与资源管理、决策咨询与研究指导、测量评估与社会服务作用,为普通学校提供指导服务,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支持帮助。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打通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教师交流、学生流动),推进全纳教育,促进普特融合。

3.强化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中职班(学校)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对残疾学生进行定向培养、订单教育,建立职业教育与就业培训基地,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其正确认识自我,全面分析职业需求,科学树立职业目标,正确选择职业,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4.加强教学指导。市、县(市、区)两级教研部门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指导,推动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开展特殊教育研究。

四、组织领导

()落实政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关心特殊教育的特殊需要,制定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如期完成。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管;民政部门要抓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人社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编制核定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家庭状况、地域分布等情况及现有特殊教育资源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残疾儿童少年和特殊教育资源状况的基础上,于20148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解决措施,实行“一人一案”,为每一名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适的教育,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把责任落实到学校。县(市、区)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督导和检查验收。市、县(市、区)两级教育局要将特殊教育列入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特殊教育专项和随机督导,加大监督力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推荐访问:通化市 特殊教育 实施方案 【教育方案】通化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凯歌秘书网 201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凯歌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凯歌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渝ICP备1901710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