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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6篇

时间:2023-12-11 18:00:12 对照材料 浏览量:

篇一: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用坚持守护成功的花如果你问叶开华“从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工作辛苦吗?”她一定会毫不在意地告诉你“不辛苦啊,我都没干什么。”听着她轻描淡写的话语,不熟悉她的人也许就认为她真的没做什么,只有身边的人才知道,为了助力企业发展,她不厌其烦地调处息争,挑灯夜战只为攻破新难题,一次次地走访企业解决法律问题......

  眼看着调解陷入僵局,无法继续开展下去,而原告甚至不顾共同合伙人的权益到店铺寻衅闹事,严重影响了店面经营。看着一个经营甚佳的企业因为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而受牵连,一直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叶开华不禁惋惜和着急,考虑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不甘心的她重新梳理案件,决定从纠纷源头——混乱的账目入手,试着再调解一次!

  这起合伙纠纷案经过漫长而艰难的调解终于在叶开华的耐心和坚持下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用汗水浇灌初生的花

  众所周知,民事案件的特点就是复杂、多变。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案件就有一千种情况。每当面对企业新的法律问题,叶开华就会更加地谨慎,通过学习新知识和查找相关案例进行佐证,生怕因为处理不当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2022年5月11日,叶开华接到一个灵山县某影视公司股东资格确认、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其中涉及公司隐名出资和隐名股东认定的问题。“隐名股东认定”对于叶开华来说是陌生的,股东认定、变更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她决定从过往的案件中吸取经验,但

  是叶开华找遍了法院的卷宗也没有找到相关案例。原来,这也是灵山法院第一个关于隐名出资和隐名股东认定的案例。

  白天要调解、开庭、见当事人,晚上有时还要写判决书,她就利用睡前饭后和周末的时间反复研读《广西审判实务与探索<公司纠纷和破产审判专辑>》和《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裁判指引》这两本书。整整三个星期,她把这两本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生怕遗漏了哪些重点。“当事人来法院解决问题,说明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我们,我们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不懂装懂啊!”叶开华如此说道。最后,她结合该案例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撰写了20页的判决书,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也为该院以后受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除此之外,她还草拟了《灵山县人民政府和灵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优化债权申请流程的实施细则(实行)》等办理破产指标相关制度的文件,以此优化破产审判外部环境,有效解决破产审判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用法律扶持成长的花

  一般来说,主动到法院寻求帮助的企业大多是已经出现问题的企业。这样服务企业太被动了,也无法帮助还没出现问题的企业,叶开华思索着,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于是她积极“送法上门”,走访辖区企业,开展企业座谈会,收集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法律的实际需求。那段时间,在辖区内的木材厂、建材厂等工业园区总能见到她奔波的身影。

  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后,叶开华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协调各部门对照指标进行量化分解任务,督促各承办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为了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她还将这些数据形成报表。报表数据多,项目细,需要非常专注和细心,为了不出差错,她常常反复

  校对,不知不觉就工作到深夜。四岁的女儿经常向她抱怨“妈妈,我都睡觉了,你还没回来。”

  2022年叶开华走访了20多家企业,调解纠纷60余件,受理涉企案件140多件,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报表合计40逾份,协助领导制定各项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20项,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为涉企案件的审理加油提速。每每提到这些数据,叶开华总是说“我做了什么不重要,能够实实在在的帮助到企业就行”。

  叶开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她从不说自己做了什么,但你总能看到她在调解矛盾的身影,在挑灯夜战的形影,在企业奔波的背影。站在审判一线,叶开华用一颗对工作的敬畏之心和多年如一日的坚守,克服困难,真抓实干,甘于奉献,协助员额法官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她默默地帮助企业开花,也成就了自己的花。

篇二: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亮点工作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法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完善诉讼服务,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努力,进一步体现了法院在制度建设和法治推进中的亮点工作。

  1.快速审判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时间就是效率和效益。法院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加快审判进程,依据案情实际,实行限期审理,妥善处理有关证据,关注法律适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使得案件多快好省地审结,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公正司法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企业选址的重要考虑因素。法院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公司的商业活动性质和工作流程,独立行使审判权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判决案件,使企业得到平等待遇和公正对待,进而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3.完善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法院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服务网络,以便于企业的需求和要求,使公司获得便利、快速、简便的诉讼服务体验。

  4.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法院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广泛的舆论影响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推动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信任,扩大了法律文明的影响范围,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在未来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法院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秉持正义与公平的原则,从审判质量、审判速度、诉讼服务和普法宣传等方面继续优化工作,以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篇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干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研讨交流发言材料

  古语有云:“以道为常,以法为本。”自古以来,一个安定和谐、欣欣向荣的社会发展环境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约束和保护。进入新时

  代以来,社会主要矛盾产生了新变化,社会经济发展也步入新征程。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基层法院的干警,要立足岗位实

  际,着力优化法治营造环境。具体来说,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法治

  建设,要求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

  商环境。最高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本位,以

  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公正司法为抓手,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将产权、要素、交易、企业竞争和退出等内容纳入法治轨道,大

  力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创新创造,推动建立对接国际市场的法治化

  营商环境。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营商环境

  已经成为国家或区域竞争的核心与焦点J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

  党中央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的系列指示,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必

  然要求,更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关键所在。因此,作

  为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守护者,法官必须要有大局意识,紧紧围

  绕党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审判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成为正确

  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的坚定拥护者。

  二是争做法治工匠,优化案件质量。近年来,

  “工匠精神”一词

  从最初的制造业、手工业,火到了全社会,成为职业精神的代名词。

  它充分展示了从业者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

  表现。工匠们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追求技艺上的精益求精,而法

  官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更要在自己的职业

  生涯中充分贯彻“工匠精神”,拿稳正义的标尺,对照自己的“产品”

  ——案件,全身心投入,尽职尽责。我们所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事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企业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的案件,更

  加需要认真、仔细的打磨。作为办理商事案件的主阵地,案件办理质

  量的好坏,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期待,更关乎国家经济

  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法官也要具备“工匠精神”,在司法战线最

  前沿,高度集中精神,充分发挥才智,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查清案件

  事实。在办案过程中,不能“纸上谈兵”,要深入实地、走访调查,确保断案准确。我曾参与办理的一起气体供应合同纠纷,被告某化工

  有限公司(甲方)与原告某气体有限公司(乙方)签订《6000/12000空分气体供应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供应合成氨气化所需的氧

  气及氮气事宜,由乙方投资建设6000/12000空分一套向甲方供应氧

  气及氮气。双方签订的《公用工程依托协议》第二条第一项约定甲方

  (某化工有限公司)确保供给乙方(某气体有限公司)项目装置生产

  所需的工业用电负荷,甲方供给的动力电缆铺设至乙方装置界区变电

  所内,直接供电给乙方。涉案空分气体供应合同签订时,被告已经向

  原告交付了租赁土地,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后因项目生产用电问题,双方各不让步,从而导致项目停工。案件诉讼到了法院,我们经过几

  次庭审、质证,对案件的事实情况仍然存有疑问,于是决定赶往企业

  实地查看项目的推进情况。通过实地查看、书面咨询相关专家等后,准确把握了案件情况,最终作出了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万元的裁判。因为案件事实清楚,判决合理,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未提

  出上诉。做好“法治工匠”,用耐心细致的调查过程、合法合理合情

  的判决结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赋予企业较强的投资信心,是营

  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三是灵活办案思维,保障合法权益。最高法院、全国工商联联合

  出台《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企业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建设的意见》,省、市法院也相继出台实施意见保护民营企业高

  质量有序发展。如何最大程度地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

  展,这就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具备灵活办案思维,切忌机械办

  案。我们在办理一起给付工程款的案件时,原告李某要求被告某公司

  支付工程款295万多元及利息。原告同时向我院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

  书,要求对该公司名下的账户申请保全金额260万元。承办法官接到

  案件后,作出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告李某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

  规定,依法对被告在某银行的26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被告公司

  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我院,表示临近春节,该公司急需现金

  发放农民工工资,愿意提供两处房产作为反担保,请求解除对其账户

  的查封。我们通过查询,发现被告公司提供的两处房产市场总价值高

  于260万元,且未设定他项权利。在与原告沟通并获得同意后,我院

  另行查封了被告公司提供的两处房产,并对其银行账户予以解封,从

  而维护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运营、发展提供了便利。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法律工作有着极高的专业性,且法律法规更新快,法官需要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司法理念,不断提

  升审判业务水平。基层法院作为接触人民群众的一线审判部门,面对

  的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每一起新类型、疑难复杂案

  件,无不考验着法官的司法智慧。对此,法官要不断增强学习法律法

  规的本领,提升法律法规知识储备量。在充分理解法治理念和法律价

  值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合法合理合情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奉献,将自己手上的每一件案件都做成经得

  起历史和时间考验的“铁案”,对自己的每一起裁判都充满信心、负

  责到底,饱含激情,不怕苦累,积极奉献。我所在的民二庭以每个团

  队审理案件的类型为抓手,强化业务学习,将案件分为涉公司类、劳

  动争议类、建设工程合同类、破产类、保险类、机动车交通事故类,由每个团队主审法官作为领学人,带领全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学习

  所审理类属案件的最新相关法律规定、最新的审判理念、主流观点、争议焦点等,通过资源共享、知识共学、案件共议,不断提升各审判

  团队综合业务水平。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新常态需要新

  状态,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准确理解和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蕴含,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推动法治建设进入新境界,法官大有可为。让我们

  从自身做起,敲响法治的钟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一

  份力!

篇四: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篇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一、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二、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与行动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篇五: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篇3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x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

  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

  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篇六: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汇报

  尊敬各位领导:

  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立足审判职能和自身建设,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深刻内涵,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紧贴市委中心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保护发展、依法办案、历史辩证的司法服务观,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老工业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去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50459件,同比上升5.67%;审、执结49629件,同比上升12.32%。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大对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行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生态文明;专门就对涉毒品、危险驾驶两类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受到市领导的肯定。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

  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破产改制、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的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指导意见,保证市委市政府经济政策落实;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与企业开展“一对一”网格化服务;组织开展涉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互保涉诉纠纷案件应对等专项调研,提出了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规范销售行为、保护陶瓷产品器型、图案著作权等司法建议,及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三是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依法审理涉企行政审批收费处罚、重大项目生产要素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案件,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机制,对行政败诉及瑕疵案件深入剖析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和解撤诉率达到44.19%。四是突出执行的强制属性,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效率;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加大对“老赖”等恶意逃债行为的制裁力度和信用惩戒,全年共对3365件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司法拘留1131人次,罚款246人次,移交公安查控及追究刑事责任633件次;将3603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并通过多种形

  式向社会公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从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入手,推进司法规范化和法治机关建设,深化开展“三服务一争创”和“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活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流程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实施审判流程再造工程,将所有案件及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全部纳入流程监管,最大限度确保案件均衡运转、法官规范办案;建立实行庭务会观摩、当日评议备案、发改案件逐案讲评等制度,促进案件质效不断提高;严把涉案资产入口和出口关,实行涉案资产集中保管、统一委托、网上拍卖、电子过付的集约管理模式,确保司法拍卖的规范透明。二是完善便民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科技化建设,全市法院及人民法庭统一安装数字化便民服务系统,并通过设置专职导诉员和材料收转窗口,以及电子触摸屏、读报机、查询一体机等智能设备,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探索实行二审案件到当事人所在地就近开庭、巡回办案做法,真正将司法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依托法官便民工作站和信息化技术,初步构建起具备远程立案、在线咨询、电子卷宗查询、视频接访等功能的便民网格平台,为民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广“四心工作法”和“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引导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将大量

  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组织支部党员对口帮扶困难群众,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措施,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司法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围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成庭审直播公开系统,组织全省首例刑事案件庭审视频和微博同步直播,与省法院官方微博联合开展“走进人民法庭”微博直播活动;自主研发开通手机APP信息公开查询软件,能够实时提供节点信息、短信告知、答疑咨询等在线服务;加大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7840份,公布率达到81.94%;实行裁判文书二维码管理模式,有效杜绝文书造假和虚假诉讼;为执行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积极开展“见证执行”活动,并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向当事人告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有效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四是严格政务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意见,对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开展专项清理;修订《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庭审仪表语言行为规范》,狠抓中午无例外禁酒、楼宇禁烟、统一着装等工作,实行严格的考勤措施;同时,按照“四个从严”要求,围绕确立的“三四五”总体目标,深入开展集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整治等活动,制定实施严禁出差办案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物业管理,开展“五个一”节能降耗倡议活动,高标准建设“节约型审判机关”,我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行政装备工作先进集体、省级节约型

  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落实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要求,机关党委和20个基层党支部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改选,支部书记由党员基层正职兼任,充分发挥了“一岗双责”作用;实行严格的管党治党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在干部绩效考核中体现“党建导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为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科目,采取党校培训、邀请知名专家专题辅导、理论研讨、巡回宣讲等方式,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适应新常态,教育引导干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月”活动,结合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宣誓”、廉政知识网上考试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将

  “忠诚、干净、担当”贯穿工作始终;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将从严管理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可能滋生腐败的审判、执行、对外委托、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按照风险大小进行评估分级,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建立领导干部“双向约谈”工作机制,对新提拔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进行重点约谈,对有违纪行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进行警示诫勉谈话,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制定实施《司法巡查工作办法》,采取听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巡查手段,对辖区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12个工作日的司法巡查,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反馈意见、督促整改问题。四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在创建“公信法院”中,我们先后开展了争当法律适用的“活字典”和定分止争的“智多星”、业务带头人、“三零法官”(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共产党员先锋岗等创先争优活动,利用每年“七一”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打造“三最”城市、优化营商环境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人民群众旺盛的司法需求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我们的司法观念还不完全适应;二是对以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思路举措,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三是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方面还需要下更大的气力,队伍中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还时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总抓手,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为重点,着力在深化严格司法、深化司法公开、深化从严治党方面求推进、求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重大的政治任务,确保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重点改革任务试点工作,着力提升法治机关建设水平。二是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为经济稳中求进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优化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各类案件,主动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积极做好互联网经济、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司法应对工作。三是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公信法院”创建。切实加大“三大平台”建设力度,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三型”法庭建设,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四是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法官队伍的首要标准,切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更加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为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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