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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青松岭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30 09:24:03 脱贫攻坚 浏览量:

青松岭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以下简称“双违”)行为,规范全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秩序,按照《河北省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青松岭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青松岭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青松岭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


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以下简称“双违”)行为,规范全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秩序,按照《河北省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冀办传〔201730号)、《承德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承办传〔201782号)《兴隆县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兴办字[2017]58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双违”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一场“双违”整治攻坚战、歼灭战,实现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清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除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为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采取“镇级指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各司其职”的方式,各村承担“双违”整治工作的属地责任,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镇直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和执法权限分别做好查处、认定、指导、督查等工作;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由镇集中整治“双违”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

(二)尊重历史,分类施策

各村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准确认定各类“双违”的主体、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细化处置办法,分类处理。

(三)依法依规,公平有序

坚持依法整治,扎实履行法律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同类案件坚持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绝不允许拆民不拆官、折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惩戒,使正常市场秩序得以维护。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改变规划及土地用途等“双违”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处理。对于违法建设行为,20189月底前清零;对于违法占地行为,通过拆除和补办用地手续,201712月底前违法图斑用地整改到位,20189月底实现全部清零目标。在全域、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镇政府所在村主次干道两侧、重要出入口、河道及两侧、镇村结合部;

2、镇政府所在地、美丽乡村重点村;

3、津兴线沿线建筑控制区及可视面;

4、景区景点及周边区域;

5、未整改到位的土地督察、卫片违法图斑;

6、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

7、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

8、违法违规建设的通讯铁塔、线杆、占道设施及棚亭。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完善台账。对全镇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违法建设的名称、建筑面积、占地面积、违法事实等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2、重点突破,分类施治。对于应拆必拆的确保拆除,防止以罚代拆,处理一起、销号一起,直至“清零”。把安全隐患大的、顶风突击的、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有碍观瞻的、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作为重点,选择典型集中拆除,对违法建设形成有力震慑,以点带面、滚动推进。对于需要补办手续的,经镇党委、政府及集中整治“双违”攻坚行动指挥部同意后,结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抓紧组卷报批,切实消除违法状态。

3、拆改结合,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土地价值,加强拆后管理,对腾出的土地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通过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村级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美化环境,便民惠民。

4、加强巡查,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建立城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与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巡查网络,加大巡查频次和巡查密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合力。

四、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攻坚行动的总体协调和日常督导检查等工作。在各部门台账基础上,汇总制定全镇“双违”总台账;对于难点地区组织集中执法行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双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周将进展情况汇总上报镇党委、政府及镇攻坚行动指挥部,并向攻坚行动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二)各村

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台账,强化日常巡查,制止并采取“劝拆”、“帮拆”等措施拆除违法建设。与有关部门沟通,区分不同类型和违法事实,确定处理意见,并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指挥部办公室。

(三)镇住建

牵头负责对提请的建设用地上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规划认定,依法对是否能够通过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进行认定。协调县城管局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 土资源所

牵头负责对违法占地情况进行核查、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对已出让的闲置土地进行梳理、统计,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镇拆违办

牵头主要负责对主要公路、津兴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核查、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照执法权限,查处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

(六)镇水利站

牵头负责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核查、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照执法权限,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支持,查处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

(七)镇林业站

牵头负责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照执法权限,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支持,查处管理权限内有关违法行为。

(八)镇派出所

负责做好攻坚行动查处、拆除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法或犯罪的,及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尽快立案调查

(九)兴隆镇法庭

依法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积极协调责任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速立速裁速判,尽快组织执行到位。

(十)镇政法委

负责协调县检察院及时受理和立案查处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的规划土地违法案件;受理和审查起诉公安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规划土地违法案件。

(十一)镇纪委

主动介入,加强过程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整体推进的监察对象进行约谈。对参与“双违”、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集中整治“双违”攻坚行动中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二)镇督考办

负责对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双违”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三)镇组宣、党政办

负责做好 “双违” 整治攻坚行动的宣传工作;对攻坚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四)镇司法所

负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及时为专项行动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支持;依法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复议;并依法受理整治期间的信访接待。

(十五)镇、村及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

负责进入攻坚阶段后停止办理新增违法建设的生产、经营许可等手续,限制并禁止利用既有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停止为“双违”建筑物、构筑物供水、供电、供热等工作;要积极配合各村、各部门开展“双违”的调查和治理工作;依据各自职责,结合行业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201710月—12月底)

镇拆违办、国土资源所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初步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在初步摸底基础上,各村进行补充调查,建立分包网络,按照 “五个一” 要求进行入户调查(即一封“双违”行动公开信、一张调查表、一张进度表、一本入户手册、一户一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鼓励群众“自拆”、“助拆”。同时,与有关部门对接,拿出分类处置意见,启动处置程序。20171215日前实现违法占用耕地“清零”目标,201712月底前“双违”自拆比例超过50%,违法图斑用地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1月—6月)

对于重点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顶风抢建、拒不自拆的,各部门依照职责,完善法律程序,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各村发挥强制拆除震慑作用,进一步引导开展自拆,处理一批、销号一批。对于需要补办手续的,完成组卷报批工作。“双违”整治比例超过90%

(三)清理扫尾阶段(20187月—9月)

对“双违”整治进行梳理,努力实现“全覆盖、零库存”。对于极个别顽固的区域,全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实现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清零”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810月)

将“双违”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镇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直有关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双违”攻坚行动指挥部(人员名单附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国土、住建的政府领导兼任,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实行包片负责

建立包片管理责任制度,将全镇所有“双违”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包片长。镇包村领导对照2017年度领导包村表对各村进行指导、督导,级级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分包片长要全面掌握分包片区的整治情况,协调解决分包片区整治“双违”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分包片区整治“双违”总进度,确保整治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定期到分包片区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配合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整治“双违”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各执法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不推诿、不扯皮。派出所、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双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督查

加强考核评价,将“双违”整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积极、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进行约谈,直至问责。凡党员、干部存在违建行为的,应带头先行拆除,发挥示范作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意义及进展、成效,积极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鼓励引导群众自拆助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双违”整治浓厚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

落实好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相关责任部门1030日前将调查数据、工作台账、行动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镇集中整治“双违”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每周将工作进度、取得实效、存在问题进行汇总统计报送镇指挥部办公室。 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及时、内容全面具体、数据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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